在地老化的配套措施(一)

2012-06-10・瓜瓞綿綿 灣寶與主婦聯盟的盛夏邀約

文.圖/楊佳羚

上期專欄提到,希望能有符合不同人生階段生活需求的房子。「儘量能留在自己房子越久越好,不用搬到機構式的老人住宅」,就是瑞典及許多國家正興起的「在地老化」的潮流。然而,要讓老人能在社區自宅安居,需要許多配套措施,其中之一為居家服務與居家照顧。

▲居服工作站及可供夜間出勤使用的紅色公務車。

居服照顧好幫手

之前文中曾提過,由於瑞典的所得稅歸地方,因此市政府有足夠的稅收經費來主辦照顧與托育的服務。在老人照顧的部分,從老人的積極健康促進、老人居家服務照顧、機構式的照顧,到住宅提供都是由市政府負責的範圍。而所謂居家服務與居家照顧,就是為了協助老人能在自己家裡獨立生活而提供的服務。因為每位老人的健康狀態不同,有的需要居服員幫忙買菜購物、有的需要幫忙打掃煮飯、有的需要幫忙洗澡穿衣、有的需要協助服藥…等,這些從日常家務服務到輕度的照顧,都屬於居家服務與居家照顧的範圍。

市政府會依據地方大小,將市分為幾個區塊,每個區塊都設置「居服員工作站」,工作站會排好每位居服員的班表,儘量讓同一位老人有固定的居服員。如果需要夜間居服照顧,居服員也可以使用工作站的公務車出勤。工作站是居服員在到各個老人家工作前後的定點,讓居服員事先知道是否班表有所更動、也可以在工作站休息用餐;同時,工作站也提供居服員在職進修,並在遇到困難時提供協助。

每天早上,居服員到工作站報到,換上居服員工作包與服裝,準備到各個老人家中工作;下班時則將工作包與工作服裝留在工作站,工作服裝由工作站統一清洗。被我們訪問的工作站管理人員表示,這樣的設計是為了清潔,以免工作包被帶來帶去,把病菌帶到老人家裡。

每個居服員服務的家數與在每家服務的時間並不相同。例如,居服員一開始到第一位老人家裡,協助老人一大早的沐浴穿衣,在約一小時的服務後,騎腳踏車到第二家老人家裡協助打掃,再來則回到第一位老人家煮中餐,之後居服員再回工作站吃午餐。下午的第三家可能只需要購物服務,居服員就會在離開工作站時先去購物,將生活物品拿到第三家老人那裡後,再回到第一家協助老人用點心。因此,有的老人(如例子中的第一家)可能需要一日多次的服務,有的老人(如例子中的第二家)可能只需要兩週一次的打掃服務。由於市政府所劃出的區塊範圍都不大,所以每個居服員所服務的家戶之間,大約是腳踏車程十到廿分鐘左右的距離,可以讓一位居服員服務很多家;或是重覆回到同一家提供服務。這樣的居服照顧包括白天與晚間,有的老人一天需要八次服務,也都能儘量安排由同樣兩位居服員到老人家裡服務。由於老人的老化是一個持續的進程,因此,老人及其家人也可以依老人的不同狀況再提出申請,以增加或減少居服照顧的時間與次數。

▲居服工作站的室內休息空間。

居服工作不孤單

由於居服員是到老人家裡工作,為了減少在個別家戶工作的孤獨感,工作站所提供的團隊支持就更顯得重要。例如,一開始新的居服員要投入工作前,都先由有經驗的居服員帶領,一起到老人家裡服務,讓居服員之間有經驗傳承。如果需要協助服藥,也都由社區護士陪同,讓居服員能學習上手。居服員每個月都有定期的在職進修,由社區護士提供照顧老人的相關知識與技巧。而社區護士也會定期跟隨居服員一起到老人家裡服務,一方面達到督導之效,另方面也可以訪視老人的狀況。

有時會發生老人騷擾居服員的狀況。居服員工作站的人表示,不能因為老人有騷擾行為,就以「暫停服務」做為處罰。有時工作站會調配不同的人,或是改為兩人一起到老人家裡服務,以降低老人再騷擾的可能性。

▲居服工作站的室外休息空間。(陳欽春 攝影)

借鏡台灣

台灣試行居家服務多年,然而,由於缺乏完善規劃,老人家覺得居家服務難以符合其需求(例如,沒有辦法提供一日多次的服務),而降低其申請意願;而因為太少人申請,使得需求家戶數密度太低,一方面無法達到居服員可以賴以生存的工作量,另方面,居服員往往要通勤許久到不同的老人家戶中工作,並且沒有交通補助,而使得居服員的人數一直都在二千多人左右徘徊。結果,老人照顧不是成為個別家戶(而且往往是年老配偶或家中女性)的責任,就是必須仰賴社福移工。但這些社福移工到個別家戶工作時,我們政府又放任仲介在其中謀利、對移工在個別家戶的工作條件完全不管,使得移工成為「被儘量使用的奴工」,而當移工的工作壓力過大時,受波及的則是被照顧的老人。當政府再放寬社福移工申請條件時,我們應該問問:政府在居家服務的提供上,做了什麼努力?對於本籍與外籍的居服照顧工作人員,又提供什麼工作上的保障與支持呢?(作者:瑞典隆德大學社會學博士、高師大性別教育研究所助理教授、著有《台灣女生 瑞典樂活》)

原刊登於2012年06月105期《綠主張》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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