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黃利利前輩 合作初心:大家共同完成一件事

2026-06-24・社內大小事

文字/于有慧 圖片來源/主婦聯盟合作社

關鍵時刻地參與

從推動共同購買到合作社轉型,黃利利的參與,時間不算最長,卻相當關鍵。

1990年,黃利利參加主婦聯盟基金會「環保媽媽營」,推動自備餐具、環保袋、廢油做皂、廚餘堆肥,這些生活環保理念都在後續推動共同購買中實踐;黃利利也積極在內湖自家社區推動垃圾分類,最終促成台北市從內湖開始試辦垃圾分類計畫。

1991年,黃利利帶孩子出國念書,並未參與1993年共同購買的成立。直到1996 年底回國後才加入。當時共同購買已開展三年,因缺乏管理經驗,經營遇到瓶頸。黃利利從協助看帳開始,逐漸參與核心經營。
 

從利他到利己循環

當年前輩受到《我是生活者》、《從329 瓶牛奶開始》兩書感動,秉持合作社精神經營事業,強調共同購買是「從利他到利己」的綠色消費,堅守「3E」原則:經濟性(economic),省能源、單純加工、極簡包裝;生態永續(ecological);及公平正義(equitable), 照顧弱勢。透過集結消費力,改變生產方式,進而翻轉社會。

共同購買起步不易,靠少數核心成員支撐事業。翁秀綾、林碧霞、謝麗芬開發產品,呂美鸞負責組織,翁美川帶領理貨。成立三年後,會員數與利用額雖然成長,實質上仍是虧損,因為投入工作的幹部幾乎不支領報酬。黃利利加入後,建議幹部、工作同仁都領取合理薪資。即便如此,幹部多半仍是投入多、請領少。大家一本「共同完成一件事」初衷,沒想到賺錢。

由於當時合作社法限制成立全國性合作社,為了經營需要,1996年成立「綠主張公司」。林碧霞是創設董事長,黃利利是第二任,也是2001年結束公司、轉制為合作社的重要關鍵。
 

綠主張公司開始賺錢,卻選擇轉型合作社

黃利利接手,引介專業經理人陳毓麟擔任總經理,業務改善,由虧轉盈。另方面,因國家「凍省」改制,內政部核可成立全國性合作社,團隊開始思辨是否改制。黃利利支持轉制,回到共同購買初衷,也希望藉此讓交易與帳務逐步正常化;但黃利利也坦言,當時其實並不理解合作社運作的複雜性。綠主張公司賺錢,黃利利卻主張「共同購買的積累不應流入私人口袋」,曾提議支持基金會購置辦公室,因公司結束須依法清算,最後仍依法分配盈餘給股東,即便如此,黃利利仍鼓勵大家「若認同理念,可自行捐出。」
 

合作社不是有機店

隨著合作社事業成長,經營與理念之間始終存在張力。社會運動者重視理念與原則,例如減塑、與生產者的關係、謹守誠信正直原則,有諸多細節;從商業背景加入的經理人或幹部,則可能更重視效率、成本以及營運的成果。

黃利利形容早期自己常在兩邊溝通,希望兼顧理想與經營。「合作社不是不需要擴大利用額,重要的是,用什麼方法。」例如早期蔬菜盛產,會向社員說明生產者的辛苦,邀請大家一起承擔。同樣是促進利用,背後邏輯是「共同責任」。

合作社要繼續走下去,不能走一般商業通路邏輯,也不能只停留在理念宣示。理想不能支撐經營,組織無法生存;若只剩經營,看不出理念,也失去合作社的意義。黃利利認為「要把理念放進買賣關係、空間呈現、產品解說和社員參與當中」,讓人一進站所就能感受到這裡和一般有機店不同。
 
談及留一個物件給下一代社員,利利前輩想要選《主婦合作創業》這本書。2018年出版,作者之一的她希望藉著這本書將共同購買早期的經營歷程、初衷與價值,傳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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