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幸福放回經濟裡 從年輕世代展開新步伐 第二次國際合作社年回顧 訪內政部陳佳容副司長

2025-12-24・合作聯合國

文字/于有慧 圖片來源/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林邦文、莊佩珊

2025年聯合國推動的第二次「國際合作社年」( International Year of Cooperatives, 簡稱IYC) 已近尾聲。這場全球倡議,意在提醒各國重新思考合作經濟在現代社會中的角色。台灣由於在2024年通過「合作事業振興發展四年中長程計畫」,今年得以加大力道推動相關活動。除了既有的合作教育,今年特別新增「國際交流」及「校園培力」兩大方向,期望讓更多人理解合作社不是老舊制度,而是能回應時代需求的新解方。

反思這個跨國合作倡議盛會,也為了更深入理解政府在合作事業上的布局,本刊專訪在合作行政領域深耕逾卅年的「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下稱合團司)副司長陳佳容,回顧我國的合作社歷史脈動,並探索新時代的挑戰與政府前行方向。
 
陳佳容副座接受本刊訪問(圖片來源/莊佩珊)

合作的價值與角色 隨時代持續轉身前行

「合作社是一種普世價值。」訪談一開始,陳佳容便用這句話定下基調。聯合國早在1945年就承認國際合作社聯盟(ICA註)為最高諮詢機構,理由很簡單:合作社在消除貧窮、促進就業平權、推動永續發展等許多的領域,都是關鍵力量。每年「促進合作社發展委員會」(COPAC註)都會設定年度主題,透過跨國合作與政策連結,推動全球合作社運動。

而在台灣,合作社的足跡其實比一般人想像得更深。合作制度早在民國23年就立法,憲法更明載「合作事業應受國家之獎勵與扶助」,顯示其原被視為提升國民福祉的重要制度。

早期,政府為穩定物資供應,積極推動「消費合作社」。陳佳容回憶,那個年代,全台曾有高達4,395個各式消費合作社,遍布都市、校園與偏鄉,協助民眾以合理價格取得生活用品。但隨著時代演變與市場競爭白熱化,不少校園與機關內的合作社逐漸式微,目前僅剩約1,000多個。然而,合作社並未走向終局,而是迎來新的任務。

隨著人口高齡化長照2.0推行,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開始成長;原住民與農業合作社也因相關部會支持而擴大。此外,在地老化、社區凋零、青年外流等問題浮現後,也讓合作社再度被看見。「合作社兼具經濟與社會雙重特性,是推動地方創生最適合的載體。」以社區營造為研究主題的陳佳容語氣堅定地說。在她的觀點中,社區創生要能永續,必須具備「自立與自利」,在地人參與是重點。而合作社最核心的民主運作、共享理念、利益分配方式,正可以避免資源爭奪與權力失衡,成為「培育地方韌性的長期制度」。
 
內政部與台灣合作社照顧聯盟前往保證責任臺中市原民見學勞動合作社,了解實務運作情形。(圖片來源/合團司)
 

合作社制度不追GDP 而是追求幸福感

陳佳容是合作經濟系科班出身,民國76年起投入合作行政工作,她歷經省府時代合作教育風氣鼎盛、積極輔導偏鄉與工業區合作社的盛況,也見證精省後合作行政被邊緣化的過程,有「最了解台灣合作社的官員」之譽。她稱自己只是「戲棚下站久了」,但她的資歷其實就是台灣近三十年合作社發展史的一面鏡子,見證制度的起伏,也始終堅守推展合作事業的初心。

台灣合作社採綜合立法制,也就是所有類型合作社適用同一部法律,合作社業務範圍橫跨農業、勞動與社福等領域,除組織運作是內政部外,業務仍受各事業主管機關管轄,對合作社究竟屬營利或非營利,各部會因對合作社理解不同而有不同認定,陳佳容直言「部會間的橫向溝通,是目前推動合作社發展最費心力之處」。
 
註:❶圖表所稱「農業」係農業類合作社、合作農場、專營合作社聯合社之合計 ❷圖表所稱「消費」係消費合作社、公⽤合作社之合計 ❸圖表所稱「勞動」係⼯業勞動合作社、原住⺠勞動合作社之合計
然而她並未因此挫敗,她認為合作社既是經濟工具,也是促進社會團結的制度,「它不追求GDP,而是追求幸福感,追求社員生活改善、公平參與」。陳佳容說:「合作社的存在關鍵在於『人』與『量能』,社員共識與經濟規模缺一不可,經濟規模要足以支撐組織運作,同時促進、滿足社員的生活與生產需求。」
 

「四年中長程計畫」 鋪出創業生態新道路

內政部多年來積極研議設立「合作事業發展基金」,希望能為合作社提供穩定發展資源。但礙於《財政紀律法》規範,無法正式成立基金,只能以個案方式分年爭取預算,使制度性的支持不足。2024年通過的「合作事業振興發展四年中長程計畫」正是為了解決這些結構性問題。

該計畫以建立合作社「創業生態系」為總目標,設定五項工作重點:建立跨機關協作平台、推展合作理念、厚植合作人才、強化發展環境,以及促進國際交流與研究。「沃土有了,路開了,自然會有人走。」陳佳容語氣中有著終於看見契機的欣慰。

今年適逢國際合作社年,合作社的國際交流特別活躍。在內政部支持下,除台灣學者參與國際學術研討,也邀請日本合作社來台分享經驗。未來更將加強案例蒐集與比較,作為修法的重要參考。外界討論的焦點之一是制度要「從嚴」或「放寬」——降低設立門檻比照公司登記制,或維持一定嚴謹以避免合作社偏離本質?這些不同觀點,正是未來法制調整的重要依據。
 
促進國際交流,在合作社安排下,陳佳容副座(左三)、林邦文理事(右二)與來訪的日本生活協同組合連合會(JCCU)與Palsystem生活協同組合連合會人員,一同前往新竹馬武督咖啡合作社座談。(圖片來源/林邦文)
卅多年來,陳佳容親眼見證合作社盛衰,也參與推動制度革新。如今,在全球重新思考經濟與永續的時刻,合作社再次被看見,成為回應高齡長照、社區創生、在地經濟發展與世代公平的重要選項。
 

把合作的種籽 種進年輕人心裡

台灣社會對合作社的了解仍有限,因此培育新世代合作人才是當務之急。為讓年輕世代知道合作事業也能成為創業途徑,今年合團司特別強化校園培力,在各大專院校推動工作坊、參訪與融入式教學。讓年輕人理解合作社是第一步,「只要心中有合作社的概念,就可能選擇這條路。」她說。

訪談最後,陳佳容引用2024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研究指出,貧富差距的根源不在地理或資源,而在制度設計。「追求公平與包容的制度,正是合作社的核心精神。」這也是她卅多年來始終堅持的信念。
 

註:促進合作社發展委員會 Committee for the Promotion and Advancement of Cooperatives(簡稱COPAC)是由聯合國促成,結合國際合作社聯盟(International Co-operative Alliance,簡稱ICA)、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等多個國際重要組織於1971年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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