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說從頭,關於蛋盒停止回收

2018-05-01・產品故事

文.攝影/莊桓昌.產品開發部專員

蛋盒重複使用、且可退押盒費的作法,是合作社一直以來為了環保減廢的堅持。但在二○一四年底,農委會修訂「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裝載生鮮禽蛋,應使用一次性之裝載容器或包材」,衝擊了蛋盒回收制度的存續。

政府修法原意是針對塑膠蛋籃在各牧場間流通,導致病原難以控制所進行的改革,而合作社的蛋盒回收制度,與市場上的散蛋運銷方式相當不同,卻意外受到此法的影響。行政團隊經過品保、法務和生產者等多方確認後,於二○一五年跨部門成立「雞蛋一次性包材專案小組」(以下簡稱小組),展開為期二年多的討論、評估與測試。

重新審視蛋盒回收制度

二○一六年底,政府大動作宣告「雞蛋使用一次性包材」政策的兩年宣導期已結束,合作社第一時間仍表達維持蛋盒回收政策的立場。事實上,無論雞蛋相關業者或合作社,皆不斷與主管機關討論對產業衝擊較小的替代方案,最後政府調整為「物流籃可重複使用」和「塑膠蛋籃內鋪設一次性內襯」。相較之下,蛋盒回收制度幾乎是合作社獨有的作法,即使曾與立委討論,也深感若要透過修法等方式來合法化,著實有相當的難度。

▲善糧放牧雞蛋外紙套包裝樣品。

另一方面,合作社也回頭重新審視蛋盒回收制度,確認防疫上是否真的萬無一失呢?徵詢了多位專家學者,皆建議合作社應符合法令規範,並留意病原菌及沙門氏菌傳播風險,共同致力於動物傳染病防疫。經過內部評估,亦發現蛋盒回收流程仍有交叉汙染的防疫風險存在,並非零風險。

蛋盒的回收再利用,對社員來說已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即使面對政府的既定政策,小組夥伴們仍努力嘗試,於是設定了一個目標:讓蛋盒回收制度繼續留在合作社!利用「物流籃可重複使用」的概念,讓生產者把雞蛋送到合作社後,由合作社的物流部、站務人員或社員包裝雞蛋,根據新法令,只要蛋盒不再回到牧場(生產者端),就不會有違法的問題。

展開一連串實際測試

▲10入蛋盤每箱可疊3層,若使用原本的蛋盒只能疊2層,前者空間使用效率更佳。

最先進行測試的方案,是生產者以通用的三十入紙盤出貨,合作社由物流部夥伴,依現行的蛋盒進行包裝,三十入紙盤為一次性載具,蛋盒則於合作社內部回收使用。經過物流部夥伴實際測試和評估後,發現除了需增加許多人力成本外,場地的限制更是難以克服的問題。

第二種「十入蛋盤方案」是參考韓國某些雞蛋的包裝,在蛋盤外加一層紙套,送到合作社後再以外紙套裝盒。其中十入蛋盤因來自牧場,僅能一次性使用,而外紙套則可回收再利用。原本測試過程相當順利,物流破蛋率僅約百分之○.五,且塑膠蛋籃可放置的雞蛋數量更多。由於十入蛋盤放置於陳列架時,不易區分不同生產者的雞蛋,因此原先規劃各家雞蛋都要放在站所的櫃檯, 最後要進入試賣階段時,選定了空間最狹小、利用量相對大的東門站模擬作業,卻發現完全沒有足夠的空間可進行操作,功虧一簣。

經歷各種沙盤推演、測試和評估後,小組決定還是回歸最簡單的一次性蛋盒,除了這些一次性紙漿蛋盒可循一般紙類回收系統處理外,我們也發現只要在合作社進行雞蛋「分裝」,背後衍生的人力成本,很容易就會超過單純使用一次性蛋盒的成本。

▲物流部夥伴正模擬「30入紙盤方案」的操作過程。

此外,我們也讓生產者在使用「紙質」包材的前提下,全面開放由生產者自行決定要使用何種包裝型式,各家生產者因而更能找到最合適、有效率的蛋盒。例如永興畜牧場因曾參與「十入蛋盤方案」的測試而產生靈感,未來的包裝將以調整過的八入蛋盤搭配外紙套,由於產品標示可直接列印在外紙套上,可省去相當耗時的貼標籤作業,總算讓這段時間的努力沒有白費!

▲食品加工廠和許多國家通用的30入紙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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