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把食物送進焚化爐

2014-08-07・芋頭田裡的一日

文‧圖/沈寶莉

台灣的廚餘回收工作,一直受到鄰近國家的讚揚。但是,廚餘離開我們家中的垃圾桶後,真的有被好好回收再利用嗎?有鑑於此,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本文簡稱主婦聯盟基金會)於二○一四年初發表了目前台灣廚餘處理情況的調查報告。

廚餘被丟到哪去了?

據環保署委託逢甲大學環境工程與科學學系進行的《九十九至一○一年度一般廢棄物最終處置前組成採樣及分析工作委託專案計畫》研究報告顯示,二○○三年至二○一二年間,每人每日平均把一百三十七克(約一碗白飯重量)的廚餘送進焚化爐或掩埋場,其中超過八成是生廚餘,即菜葉、果皮等未經烹煮的食物!

廚餘並沒有完全進入資源回收系統。光是二○一二年,全台一天超過二萬桶廚餘送進焚化爐或掩埋場;一年下來,約有七百五十萬桶廚餘被不當處理。若把這七百多萬桶的廚餘全部疊起來的話,約等於一萬三千多座一○一大樓的高度!情況讓人十分擔憂。

除了家戶垃圾外,果菜批發市場的果菜殘渣也被大量送進焚化爐和掩埋場。二○○七年至二○一一年間,每年平均產生約十三萬公噸的果菜殘渣,約為八十三萬桶廚餘。可是,當中只有四‧四%的果菜殘渣會用作堆肥,其餘的則會以焚化或掩埋方式處理!

雖然台灣的廚餘回收成果備受鄰國讚賞,但如今的實際情況是,我們的政府每年仍花錢把接近一萬五千座一○一大樓高度的廚餘送進焚化爐及掩埋場!這還沒有包括全台灣大小餐廳不當丟棄、沒有被回收的剩菜、剩飯,以及全台灣超商、超市的過期或儲存不當的食物和食品。

當廚餘躺在焚化爐

隨著台灣經濟成長,豐盛的物質條件和現代化的居住環境,餿水桶匿跡了;加上養豬業者因台灣加入WTO受到影響而萎縮,以及基於動物防疫的立場,目前台灣最多只容許五%(約三十萬頭)豬隻使用廚餘餵養!(註)

另外,北北基地區所回收的廚餘量(含生廚餘及熟廚餘),比其餘五個地區平均多出一‧五倍!但大部分養豬和堆肥業者多集中於中、南部,故北部城市生活圈所生產的廚餘到底會怎麼處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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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台焚化或掩埋之廚餘量大約等於15,000座101大樓高度

就廚餘的後端處理問題,主婦聯盟基金會於二○一三年十一月向環保署、二十二個環保局及農委會發函詢問,其後收到環保署、二十個環保局及農委會的回覆。從中我們得知回收的廚餘除了餵豬和堆肥外,有四個縣市的環保局承認會把回收廚餘當做一般垃圾,即焚化處理:

嘉義市將生廚餘當做一般垃圾(焚化)處理;基隆市以生熟混合形式回收,並當做一般垃圾(焚化)處理;嘉義縣、宜蘭縣將未能養豬和堆肥的回收廚餘,當做一般垃圾(焚化)處理。

另一方面,由於城市地區廚餘數量多,且廚餘堆肥須長時間發酵,故台北市、新北市環保局只好把回收作堆肥的廚餘暫存於焚化爐儲坑。新竹市環保局的回收廚餘須全數轉移至苗栗作堆肥和養豬使用。

對於家戶廚餘堆肥、果菜殘渣的問題,環保署表示各地資源、環境特性及處理設施不同,無法強行要求各地環保局執行廚餘堆肥的事宜。台北市環保局則回應,果菜批發市場並不一定委託環保局作清運,若是私人清運公司處理,垃圾將直送焚化廠,故無法規管。

農委會則認為目前主婦聯盟基金會關注這十三萬公噸的果菜殘渣問題,源自於他們的統計「分類不清」所引起的「誤會」!最後農委會以「加強輔導」四字作結!這是否顯示了兩個政府單位協調不足,且對全國推動廚餘堆肥的工作只能紙上談兵,無力作為?

珍惜食物,為地球降溫

若廚餘被不當焚燒和掩埋,我們的健康和下一代的環境,將受到不可逆轉的傷害!因為廚餘含水量達七至八成,焚化廠除了必須使用更多燃料來焚燒,還會因為經常燃燒偏濕的垃圾而縮短焚化爐的使用壽命。另外,廚餘中又含有鹽分(氯化鈉),導致燃燒時產生戴奧辛,容易造成空氣、水源及土壤污染。若廚餘送往掩埋場,不僅可使用的土地有限,被掩埋的廚餘也會發出臭味、滲出液體,容易造成地下水汙染及衛生問題。

另一方面,環保署已表示全台灣掩埋場將於二○一六年飽和,而且從二○一八年起,全台灣的焚化爐也須陸續退役!環保署近年雖已積極研究將垃圾作生質能源發電、生質酒精的可能性,然而不論是把廚餘用作發電、提煉成乙醇,抑或是送至焚化爐和堆肥場,始終是棄置後的處理方式,中間都會涉及大量土地、研發、營運和維修等費用。

所以,若食物能在生產、料理、食用、剩餘的階段得到充分利用,便有機會減低食物棄置後的處理壓力!尤其是每種來到餐桌上的食物,不管價錢高低,都必須經過農人生產、施肥、收割、運輸、倉儲、銷售、烹調等多個過程,中間使用了大量我們沒有看到或價錢沒有反映出來的環境和人力成本。故此,當我們越是願意了解食物生產的價值和珍惜我們與食物的關係時,就會減少食物被送進廚餘桶的機會。我們的一小步行動,即是嘗試為發燒中的地球進行降溫的最好方法。(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北總會秘書)

延伸閱讀

有關此研究的詳細數據及分析,請參閱:

1 我們把食物送進焚化爐(上),http://www.huf.org.tw/essay/content/2168。

2 我們把食物送進焚化爐(下),http://www.huf.org.tw/essay/content/2169。

備註

註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2011。《廚餘回收再利用工作執行檢討報告》。http://www.epa.gov.tw/FileDownload/FileHandler.ashx?FLID=18068。

原刊登於2014年8月131期《綠主張》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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