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名稱 | 三味火鍋料 |
農友/生產者 | 華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產地/原產地 | 台灣 |
淨重/數量 | 450公克 |
內容物 | 魚漿、蛋白、馬鈴薯澱粉、沙拉油、食鹽、特砂、非基改大豆蛋白、葡萄糖、小麥澱粉、麵粉、綠豆澱粉、棕櫚油、D-木糖、調味劑(L-麩酸鈉、胺基乙酸、DL-胺基丙酸、天門冬酸鈉、5’-次黃嘌呤核苷磷酸二鈉、5'-鳥嘌呤核苷磷酸二鈉、琥珀酸二鈉)、干貝香料 |
保存條件 | 冷凍未開封可保存1年 |
產品說明 | 不添加人工色素、防腐劑 |
調理方式 | 炒、煮湯、火鍋均適宜 |
注意事項 | 1. 本品含有麩質的穀類、魚類、大豆、蛋及其製品,對其過敏者請勿食用 2. 本產品生產製程廠房,其設備或生產管線有處理含有頭足類之製品 |
個人配送下單日 | 週一 | 週二 | 週三 | 週四 | 週五~週日 |
冷凍品 預計最快到貨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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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收到產品後有7天猶豫期。
1. 猶豫期不是試用期,請先確認產品內容物是否完整、數量是否無誤,請社員不確定是否要辦理退貨以前,請先不要將產品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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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退貨時請先告知,若未接獲社員反映自行將商品寄回者,商品寄回期間所產生的運費社員需自行負擔。
以下產品不提供7天猶豫期:
1. 生鮮日配蔬果:蔬菜、芽苗、菇類、水果、豆製品、乳製品、米漿…等不開放退貨,產品瑕疵除外。
2. 冷藏水畜產(即保存天數低於15天)不開放退貨,產品瑕疵除外。
3. 農產品看天吃飯,若是對顏色、外觀、大小、口感、好吃等主觀感受不滿意,恕不接受退貨,品質瑕疵除外。
《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若有下列情形,不受7天猶豫期限制:
1. 易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