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員代表大會為本社之最高權力機關,是社員代表參與合作社決策最重要的場所。 社員代表參加社員代表大會,依民主會議程序,確認合作社共同目標與經營策略,並授權理事會執行之。
社員代表大會,由理事會召集之。理事會於必要時,得召集臨時社員代表大會,社員代表全體四分之一以上, 亦得以書面記明提議事項及其理由,請求理事會召集臨時社員代表大會。 社員代表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
購物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