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造共融多贏的能源新願景

2019-11-06・能源議題

文/林政翰.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中分會專員

019年3月,卡大地布部落族人於行政院門口抗議,部落不反對綠能,但要求中央政府應督導地方政府,朝友善多贏的綠能目標前進。(照片提供/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本文內容來自於2019年「能源轉型推動聯盟」的內部培力工作坊,聯盟由全台各地10多個關心能源改革的民間團體所組成,期望透過此文能讓大家了解現今太陽光電案場的爭議與出路。目前台灣能源轉型政策最關鍵的目標是「2025年再生能源占比成長至20%」, 但許多民眾不清楚這樣的目標,或懷疑是否能達到,也不知道目前核能發電占比其實不到10%,以至於沒有足夠的能源背景知識在2018年相關公投案中做出選擇。

台灣再生能源進度

從離岸風力方面來看,2018年的遴選與競標量,總計達到5.7GW(百萬瓩), 高於原本官方預估量3GW;太陽光電方面,根據台電所做的統計,2018年台灣已裝設完成的太陽光電裝置容量已達到2.6GW,施工中與獲准施工的裝置容量也達到4GW以上,預計2019年底可達到6.6GW以上,提前達成原定2020年6.5GW的目標。由於離岸風力與太陽光電成長目標都提前達成,2025年再生能源裝置容量達到29GW以上,發電占比20%絕非空口說白話。

再生能源也需要生態檢核機制

再生能源的案場爭議也時常成為擁核人士操作議題標的,其目的同樣是打擊民眾對於再生能源的信心,達到鼓吹核電廠延役或是重啟核四的目的,阻擋正確的能源轉型進程。但真正的問題不是再生能源不好,而是再生能源也需要生態檢核機制,避免顧此失彼,以下帶大家簡要了解知本、桃園埤塘、布袋、七股等光電案場爭議。

光電案場爭議問題

● 知本光電案場
此爭議案場位於知本溼地,雖不是國家重要濕地,但生物多樣性高、生態敏感、是生物重要廊道。以生態檢核的原則來看,應該要迴避生態敏感區,縮小開發範圍。另外這個區塊也是卡大地布部落的傳統領域,由於部落諮商同意權的行使程序在法律上規範不明確,縣府的標案又是採最低標,導致廠商尚未針對環境、社會和部落整體需求作出更好的規畫,就定案要求部落同意,被質疑開發案程序不正義。

● 桃園埤塘光電案場
桃園近年力推埤塘種電,但架設太陽能板的埤塘因水域面積減少,同時周邊的草叢與樹木全被清除,導致雁鴨科鳥類及小型冬候鳥數量也跟著減少。依據野鳥學會針對當地棲息的雁鴨數量調查結果,目前候選設置光電的45口埤塘中,有19口雁鴨棲息較為密集,建議應該避開。目前桃園市政府是暫停第2 階段的工程,表示中央如果有生態檢核機制,桃園市府願意讓埤塘光電作為生態機制運用的示範點。

● 布袋鹽田光電案場
為發展鹽田光電,能源局排除了國家級重要濕地、生態敏感區,最後剩下位於布袋102公頃的鹽田。對部分保育人士而言,因為每一種鳥都動態地在不同的鹽田間移動,所以每一塊濕地都很重要。這樣的爭議也促成鹽田光電開發論壇,讓中央及地方能持續對話達成共識。除了鹽田光電外,更重要的是如何在保育思維下,將其他現況管理不太好的鹽田作更好規畫。

● 七股漁電共生案場
七股部分養殖業者認為漁電共生可以遮光、不會讓溫度太高,寒流時可在光電板之間拉帆布防止魚暴斃。但同時也擔心土地租金增加,工作權被影響。此外,此區雖非法定保育區,卻有生態熱點。七股地區文蛤養殖是否適合漁電共生,水試所實驗尚未完成,因此《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規定70%收成率缺乏證據,40%遮蔽率標準也不明,漁民憂心與地方發展願景及都市計畫有衝突。

地球公民基金會及高雄市野鳥學會於2018年12月舉辦布袋鹽田濕地保育與光電開發論壇,探討光電開發原則,討論如何降低光電設置對生態的影響。(照片提供/地球公民基金會)

爭議的關鍵問題與可能解方

目前制度性問題就是光電案場缺乏區位審核機制,也沒有資訊公開與公民參與的設計,能源局僅訂定抽象的景觀原則,缺乏生態評估與審核,無法操作及解決問題,而且很多嘗試都是世界首例。能源局應與業者討論生態檢核機制要如何建立,並擬定「農電共生與漁電共生專區審查機制」以及「地面型光電的區位與工程生態檢核機制」,將對話平台及制度建立起來,未來才不會發生上述種種爭議。

再生能源雖有發展的急迫性,但其開發也需要被好好檢視,國外的經驗已告訴我們要與在地社區有良好的溝通,同時也應謹慎評估,減少對生態環境的影響。能源轉型的路上有許多困難須一一克服,但並非無法解決,這些挑戰將化為台灣的寶貴經驗,勿被誤導選擇核電的回頭路。核廢料的處理及最終處置場的設置才是無法解決的問題,將核廢問題留給後世子孫是非常不負責任的行為,讓我們扛起能源轉型「責任」,繼續向前邁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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