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由誰照顧? 期待普及優質的托育系統

2014-08-22・親子食育

文.圖/楊佳羚

前陣子有份根據英國兩千名媽媽的抽樣調查,發現媽媽壓力最大的時間是在趕著接小孩的下午五點五十五分、下午七點十五分的孩子沐浴時間、晚間八點四十五分孩子的上床睡覺時間,以及早上八點二十分送孩子上學的時間。

這份基於英國母親生活經驗的研究,卻引起台灣媽媽的共鳴:這些生活壓力,不正是影響婦女健康的重大因素嗎?

多年前,民進黨婦女黨部曾發行一部名為「國家大事」的紀錄片。片中的單親媽媽早上要催促女兒趕緊換好衣服,再送到保母家;遇到孩子生病,不得已把孩子一同帶去上班時,卻遭到老闆訓斥,才發現女兒受到的待遇不如老闆的狗。片中受訪的其他家庭,有的是媽媽得先接小孩,再帶小孩到辦公室繼續加班;有的則是爸爸說道:「孩子應該還是自己帶比較好。」但終究不是指爸爸自己,而是媽媽。

台灣長年以來都將托育照顧視為「家庭內的責任」,而所謂的「家庭內」,往往是由女性負責。例如,在1980年代,超過97%的小小孩是被家中女性長輩照顧。到了2010年,由媽媽親自照顧的比率降為54.9%、34.7%是靠親戚幫忙;也就是說,仍有近90%的小小孩是在家中被照顧(註)。

▲瑞典幼兒園讓一歲小小孩做聖誕裝飾。▲瑞典幼兒園讓一歲小小孩做聖誕裝飾。

托育是兒童的社會權利

近年來台灣女性勞動參與率提升,二十五到三十九歲的女性有七到八成的勞參率。然而,從2009年育嬰假的請領統計來看,有三歲以下幼兒的有職女性未請領育嬰假的主要原因是由祖父母協助照顧。在沒有參與勞動市場的女性中,有超過半數(54.5%)的女性因為照顧孩子或家務而無法投入職場。

這些統計數字告訴我們幾件事。首先,1980年代為了照顧小小孩而留在家中的女性,當小孩長大後往往難以回到職場。其次,在2010年,當正值生育年齡的女性勞動參與率高達七至八成時,社會並沒有足夠的托育福利服務來支持這些女性,因此,許多人必須仰賴親戚(孩子的祖父母)的幫忙;或是,乾脆「選擇」不生,這在我們連續兩年名列世界最低生育率的事實中可以看出來。再則,這些在家照顧小孩的女性,面臨了無法經濟獨立、老年經濟沒有保障與社會脫節等困境。而留在職場的女性,則如同前述的英國媽媽一樣,為了兼顧家庭與工作,只得蠟燭兩頭燒,一刻不得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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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幼兒園讓小孩動手操作的遊樂器材及沙地。

我在瑞典生養小孩,當時和孩子的爸兩人都在為了博士學業奮鬥,親友支持網絡全在台灣,甚至在拿到學位前的最後一年,還和三歲大的孩子過著暫時性的單親生活。能如此兼顧課業和育兒,靠的全是瑞典社會福利設計中提供給全民的普及托育支持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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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幼兒園以「鳥」為教學主題的作品。(陳欽春攝)

在瑞典,市政府有責任提供一歲以上的兒童托育照顧服務。根據2009年的資料顯示,普及托育服務涵蓋了86%的一至五歲小孩(包括就讀幼兒園或到保母家),以及80%的六至九歲小孩(主要為小學的課後照顧,有的也可以選擇到保母家)。托育費用以不超過家庭收入的2%至3%為原則,並隨小孩數增加而遞減,第四個小孩則為免費。如此優質、平價、普及的托育照顧服務被視為是兒童的基本社會權利,使男女兩性不需在家庭與工作間做抉擇。

照顧,是國家大事

反觀台灣的托育照顧,一方面被當成是個別家庭的責任,使得女性得放棄個人的經濟安全來從事無償照顧;另方面則成為市場化的商品,例如,○至二歲小孩的托育費用平均為13,701元,佔女性平均薪資的44%。在沈重的經濟負擔下,無怪乎民眾直呼「養不起」而不敢多生。

照顧,是國家大事。在這波總統大選中,婦女團體提出「一里一中心,校校有課輔」,要求國家建置以社區為基準的平價優質托育照顧服務。讓我們仔細檢視各黨候選人的政見,並在選後,監督政府,讓照顧不再是個別家庭的責任。(作者:高師大性別教育所助理教授、著有《台灣女生 瑞典樂活》)

註:感謝中正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王舒芸提供台灣幼托數據;瑞典數據則參見瑞典國家統計處www.scb.se

原刊登於2012年01月100期《綠主張》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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