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東亞姊妹社─韓國的幸福中心生協

2014-09-05・合作聯合國

文/黃淑德 圖/潘嘉慧

二○一四年,韓國姊妹社慶祝共同購買運動二十五週年。十五年前,我們在日本締結姊妹會,隨著社會與經濟環境的改變,當時的韓國女性民友會生協已經蛻變為以地區幸福中心生協所組織的連合會。讓我們重新認識並回顧這個姊妹社的發展,並向韓國姊妹們二十五年來的團結成果鼓掌、恭賀與致敬。

到二○一四年六月,幸福中心生協的社員人數已超過三萬三千人,成立了十四個單位社及二十四個賣場,共用「幸福中心」為生協的名稱,每個單位社以地區來組織社員與經營賣場,對外以「連合會」來聯合開發產品、共同進貨、倉儲物流、教育訓練與共同宣傳。

二○一三年,幸福中心生協連合會年度總利用額達一百七十億元韓幣,換算成新台幣,社員每月平均利用額為約為一千六百多元;同年,主婦聯盟合作社的社員每月平均利用額為一千八百元新台幣。根據幸福中心生協的第五次

中期計畫(二○一四至二○一六年),目標設定三年內利用型社員人數三萬六千人(註1),總利用額三百六十億元韓幣(約十億五千萬元新台幣),全國設立的賣場為三十六所。

韓國目前有四大強調環境友善價值的生協,在二○一三年,社員人數合計六十萬人(家庭),以人口計算,超過韓國人口的一%(註2);若以戶數計算,占韓國家戶數的四%。這四大生協的年度利用額約二百四十八億元新台幣,然而幸福中心生協的社員人數及利用額是其中最小的,分別只占五%、二%,面臨著很大的生存競爭與經營壓力。

從女性民友會開展生協運動一九八九年十二月, 由二百二十戶,出資股金一千三百萬元韓幣創立「一起前進的生協」。女性民友會為了在社區推展「生活共同體」運動,一九八八年開始籌備合作社,在夏天推出共同購買辣椒,秋天推出白菜泡菜示範供應,並開始組班購買健康安全的食品。營運兩年後,因人力與財務赤字下,社代大會決議將生協轉成女性民友會的附屬單位,教育訓練宣傳由女性民友會總、分會負責,組織下設立「生協事業部」負責採購、物流、配送供給等事務,以及負責決策的「生協營運委員會」。

二○○○年七月「韓國女性民友會生協」創立,正式以獨立法人運作,年度社代大會開始與民友會理事會分開進行。內部對合作社價值、原則反覆討論,如何使社員理解合作社存在的重要性,運動的主軸從兩性平權移轉到合作社運動。在第一次中期計畫便開始討論組織分權化,同時期承接環境友善農產品的販售。

▲2011年幸福中心生產者協會成立。(圖/幸福中心生協提供)

「地區生協」到「連合會」

經過三年籌備,於二○○五年底,由共同體運動最早也最成熟的支部─首爾東北、首爾南西、高揚市陸續成立同名單位社,稱為「地區生協」(註3)。組織轉型的目的是讓各地區在社員人數增長下,「組織的權力共同分享,責任則共同承擔」。

接著五年內,女性民友會生協總社兼有單位社及聯合社的雙重性質,社員人數也因不少食品安全事件而持續增加,晉州民友會生協成立加入,於是展開連合會編制改組的討論。韓國的《合作社基本法》立法通過,五個單位社便可以成立連合會。於是二○一一年初,尚未組織的地區先以「幸福中心女性民友會生協」為名三月即成立「女性民友會生協連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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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站所空間,嵌入式的陳列架。

正式改名「幸福中心生協」連合會

一直以來,「韓國女性民友會生協」是我們所認識的姊妹社的名字,但透過幾年的討論及各單位社的社員討論後,於二○一三年正式改名為「幸福中心生協」,與女性民友會切割,新社員不必兩組織都繳交會費,希望能因此爭取到更多新社員的加入。

創立「幸福中心生產者協會」

為了鞏固生協與生產者之間的信賴關係,希望透過「組織生產者」發展城市消費者與產地農業勞動者之間的夥伴關係,共同為幸福中心生協的發展而共同努力,於是在二○一一年創立「幸福中心生產者協會」,至今超過一百五十多位生產者加入。

此生產者協會與幸福中心生協連合會以「調和、協同、平等」的價值,為創造「可持續的另類經濟」夥伴關係而共生。一年舉行兩次團結大會,互派代表參與彼此的理事會、農業與品質認證的相關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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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幸托育中心,2011年9月由三名成員經過一次會議討論,後來由「協同福祉基金」義助而正式開始運作。圖為進行孩子的食育課程。

持續實踐對未來的想像

十四個地區生協,各有一百位社員代表,各有理事會,形成各地區幸福經濟的基地,許多民主化的努力仍在培育與進行中,許多事業經營、人才養成與世代接替的課題仍是進行式。看著幸福中心生協正朝向亞細亞姊妹會的共同願景而努力─「建構一個符合人性,可以對地球永續發展做出貢獻,並能共同面對高齡化的社會。」透過他們的實踐,證明「合作社」能夠發揮社區草根的力量。(作者:第五屆理事、國際交流委員會主委、曾擔任第四屆理事主席)

備註

註1 「利用型社員」相當於本社的「有效社員」,幸福中心生協的利用型社員約占全體社員的六成。

註2 根據2013年的統計,本社社員占台灣家戶數之6‰。

註3 地區生協,韓文稱「地域生協」。

原刊登於2014年9月132期《綠主張》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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