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構社員參與生活材開發與供應之平台,落實民主參與及自治、自立之合作精神,並增進社員對消費行為與環境永續相關性之認知。
對應「總、分社分立,分區自治」目標,本準則所稱之委員會分為下列二層級: 一、總社生活材委員會:由分社生活材委員會主委、副主委、理事及行政團隊相關人員(由總經理指派)組成。 二、分社生活材委員會:由分社各地區生活材代表至少一名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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