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站所,有感參與共同經營

2020-06-02・社內大小事

文/莊佩珊 繪圖/ Hui 原插畫/朱雪鳳

1995年國際合作社聯盟(ICA)宣示:合作社是社員為滿足共同的經濟、社會、文化之需求與欲望,而自願結合之自治團體,其核心價值包含自助、自我負責、民主、平等、團結。主婦聯盟合作社是如何將這美好的文字化為社員日常生活有感的一部分呢?就從走進「站所」開始。

除了買菜   合作社是另類的公民學校
近來北南分社生活材委員會,透過各站所的線上通訊軟體,廣邀社員填寫產品開發問卷調查,提出開發的新產品包含蜂蜜、無糖醬油等,問卷內有一項引人注意的提醒事項:合作社產品開發過程不易,開發後會確實利用才勾選同意,而這正是合作社獨特之處。或許對許多社員來說,參與合作社就是到站所「買菜」,但其實在站所內常可以看見地區營運委員協助站務,幫忙吆喝到站利用的社員進行新產品試吃;或者,當站所存貨過多時,只要訊息一發出,許多熱心社員會特地趕來幫忙利用,甚或過年前夕取貨忙碌之際,社員、委員們便自主規畫排班,擔任志工幫忙站務,如同自己開店一般。

經歷過這樣的場景,很多社員會開始思考,「我似乎不只是來買菜的吧!」原來合作社跟其他有機商店很不一樣,社員透過參與自家附近的地區營運委員會,或成為選任幹部,就有機會表達對某項產品的意見或看法;抑或在符合產品開發原則下,進行新產品提案,不再只是被動性地接收與購買;相對地,社員的責任義務在於利用、互助。

合作社的意義在台灣鮮少被理解,更多人以為是福利社,沒有機會認識到它意味著共同參與、自助負責,由社員一起創造認同的生活方式。而主婦聯盟合作社以「站所」或「班」為單位,藉著「地區營運委員會」實踐參與、負責、團結等合作社基本價值,就如現任理事陳岫之所說「是一個另類的學校」、「培養公民參與的習慣」。這個培養「參與」的教室,有每月一次的會議,委員和參加之社員可以了解當月該站所利用額、到站人數人次、平均利用額等資訊;倘若利用狀況衰退、某產品利用不佳或盛產時,大家也會一起思考改善方法,如辦活動、試吃等;此外,也能針對產品意見或合作社制度調整等提出想法,並經分社營運委員會提案至總社理事會討論,亦即「由下而上的社員參與」。  

每一位社員   都是創造友善生產與生活的力量
從無到有的培養過程其實深具挑戰。陳岫之憶起,當年在南部剛開始推動成立地區營運委員會,站務、社員都很害怕擔負責任,不想成立委員會,「為了『引誘』社員,所以就隨便社員取什麼名字都好,那時候我們叫快樂俱樂部、幸福俱樂部、還有愛的小吃部,就是不叫委員會。」住在嘉義的她,還跟台南分社組織課,以及其他在地社員代表、班長等,到高雄、台南站所或班長的家蹲點,透過站務或班長找到平常比較關心社務的社員,一起來喝茶、聊天,「我們就這樣從吃喝玩樂開始,每個月定期開地區營運籌備會,順便帶讀書會,做合作教育、產品教育等。」由此慢慢培養合作理念。

產品是合作的起點,而共同購買就是合作社延續的基礎;雖然許多決策權在總社以及理事會層級,但社員的參與亦能發揮關鍵力量,「有些站所剛成立,我們帶著大家一起討論要增加多少新社員、多少利用額,要去哪裡徵人找人。」她接著說,因為這是大家一起經營的店,怕它倒掉。如果經歷過組班的社員可能感受更深切,沒有足夠利用額就無法配送,「偶爾有多訂了什麼菜的狀況,也是班員大家一起幫忙利用掉。」陳岫之也藉此說明自我負責的價值:「當面對困難時,組織的成員要共同來解決。」社員透過實際的參與,自助、合作、自我負責等合作社價值不再抽象。

同時,陳岫之也強調,合作社互助的理念,與集結力量共同經營的做法,是與其他通路最重要的區隔;互助團結的實踐不只停留在產品,文初提及的「產品開發問卷調查」,恰恰顯示合作社集結眾人之力,開發符合理念的產品,再藉由購買力影響生產,以滿足社員日常生活的需求,更進一步創造友善的生產與生活環境,也呼應了陳岫之所說「買東西就是一種社會責任」。

2016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將「合作社分享共同利益的理念與實踐」列入無形文化遺產。經歷一百多年的發展與實踐,合作社揭櫫的合作共好初衷,在當今面對各項經濟、環境、地方社區的危機與挑戰之際,仍為普世認可的解決策略。身為合作人,參與主婦聯盟合作社的每一分子都是彌足珍貴的推動力量。


1 國際合作社聯盟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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