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共老到多元成家─寬心擁抱「家」的多元面貌

2014-04-08・樂齡生活

文/陳來紅 插畫/葉曼玲

合作社始終期待著一個理想社會的「共老生活」,並且正積極深入將之付諸實踐。北歐的福利國家政策,或許可以給當下的台灣社會一個正面的參照點。談及「共老」,也就連結到近日的「多元成家」議題,因此我們也來釐清「多元成家」相關法案的實質內涵以及這些法案目前的立法階段。然而,從「社區共老」到「多元成家」,我們確實該回到一個思考的原點─這一切,皆在開啟我們對家庭、家人的想像,並且從中認知到,生命狀態的多元才是世間的實相,而我們自有人權選擇自己希望的家庭關係。

二○一○年,我站在瑞典延雪平的社會住宅前,提了這樣一個問題:「為什麼你們瑞典政府願意將社會住宅蓋在市中心?」延雪平大學的教授說:「百年前中國來的康有為,站在這同一間社會住宅前,問了跟你一樣的問題。百年來我們瑞典人的答案都一樣,至今仍然沒改變過,因為─瑞典人見不得人活得不好,所以要求政府把社會住宅蓋在市中心,大家好了解這些需要被照顧的弱勢者,活得好不好。」而一百年來的價值觀與理想社會原則,無人毀敗,以信守為傲。在隆德五百年歷史的大學城內,社會學者說:「因為二次大戰,瑞典與歐洲的國家紛紛因應殘局而討論著,國家的社會福利,如何對應眾多因戰爭傷亡而失去家人的家庭?」家庭重新被討論、家人重新被定義,國家福利與國民之間的聯結也重新被檢視。

我向隆德大學的教授提問:「究竟瑞典如何制定這種普及、平價、優質、近便性的國家幸福福利?」教授說:「國家福利與國民個人的一生緊緊相伴,從出生到老、病、死。我們的理想社會是─沒有人孤獨地活著、沒有人孤單地在照顧家人。」然而,我們要逃脫習以為常的觀念,重新定義「家人」─不拘「血緣」,而是「共同生活」的人。

在隆德市, 五十歲以上或六十五歲以上的老人公寓中,那些長輩們自豪地說:「這樣的幸福福利可是我們年輕時努力所得來的⋯⋯」透過立法、福利制度、幸福政策,瑞典的年老公民正在享受著美好周延的老年照顧─獨居者,有居家陪伴;共居者,由社區管委會來照顧; 生病的長者,則提供中途照顧。在這個制度下,生活無法自理的長輩依年齡及依賴程度,提供適當的住宅照顧。總而言之,一張綿密的照顧網絡,以細密的網目兜住所有國民;一視同仁讓所有人共享幸福的決心,從公民而國家,從國家而國民,無人掉出這張照顧網絡之外。

我們正要從起點出發

我在行政院參與婦權會「普及照顧政策研議小組」至今整整十二年,台灣婦運集結所有婦女社團的團隊力量, 不分來自學界、草根、公務員或政黨,從托嬰、幼托、課後照顧、家庭支援中心、老年照顧等社會福利出發,共同的決心是─「北歐幸福,台灣打造」! 比如,劉毓秀教授以「北歐模式,轉化為台灣模式」的作法,從台灣大學校園影響無數學子,在社會上則以彭婉如基金會的務實行動作出典範。又如台灣女性楊佳羚決志留學瑞典,深入探討瑞典福利制度,左手抱小孩、右手寫論文,以年輕媽媽的處境,親身探討瑞典普及、平價、優質、近便性親子福利的國家照顧。

二○一○年,彭婉如基金會邀請我到瑞典社會福利見學的現場,目睹了我們年輕世代的努力。我和王慧珠執行長坐在電腦兩旁,楊佳羚一邊聽著瑞典文翻譯給同行學者,或以英文交談,一邊還在電腦上打出中文字讓我們兩人閱讀。台灣有一群這樣的老中青婦運者,一棒接一棒,棒棒紮實,讓人欣慰。

我們合作社,正要起步研議、討論有關「共育、共老」的議題。要有所成就,當然要花很長的時間;然而,現在我們站在新的起點上,最重要的是一起來「解放我們的心,看待新家人實相」,敞開心懷進行深入討論。我們期許透過立法來制定福利政策,讓我們的社會能照顧多元的家庭需求。我們尊重每一個人都擁有享受國家照顧的正當權,這是社員有待共學的社會課題。(作者:第一屆理事主席)

誰來與我共老?關於多元家庭的再思考

文/蔣月琴

近來收到一則讓人會心一笑的簡訊,提到三十年前後我們的觀念與行為模式有許多地方正好相反,比如「三十年前窮人吃野菜番薯、三十年後富人吃野菜番薯」,其中還有一句是「三十年前家有一老如有一寶,三十年後家有一老、全家逃跑」。哈哈笑中帶著一絲感傷⋯⋯因為我也正在體驗初老。人都會老,是不變的道理,老了還在妳旁邊的會是誰?兒女?老伴?我們的長輩有多少人是拎著衣箱在子女家間遊牧?又有多少獨自在鄉村老厝等候天命?尤其是女性晚年平均孤老至少八年,到了晚年階段誰能夠陪著妳共老?除了外傭、安養機構外,還有沒有其他選項?去年鬧得沸沸揚揚的「多元成家」及「同志婚姻」的爭議也延燒整個立法院,社會上兩極化的意見同時在國會展開拉鋸;我們辦公室也首當其衝不時被電話灌爆,其中充斥許多錯誤訊息。在立法程序上,目前只有同志婚姻權的民法修正版本被提出,但因程序委員會阻擋,尚未排進委員會實質審查,至於多元成家迄今並沒有任何法案提出。

社會變遷下的家庭面貌

關於同志婚姻平權的爭取也許會有不同立場與意見,但是對於多元成家則多數人根本不了解內容。主要發起團體「伴侶盟」在其多元成家三方案裡有婚姻平權、伴侶制度和家屬制度,後兩者尚未獲得民間團體共識。其中,家屬制度「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的互助關係二人或二人以上」為成立基礎,伴侶制度則基於「不以愛情或性關係為必要基礎,情人朋友鄰居間均可締結。以平等協章、照顧互助為基本精神」。如果我們願意放下主觀情緒來思考家庭組合基礎的變遷現況,或許這與我們姊妹常說的「老年相扶持」竟有相應之處。社會變遷下的家庭組成與面貌,確實早已迥異於三十年前農業社會的傳統家庭。在四分之一的高離婚率下,單親家庭、重組家庭相當多數,不婚的單身家庭比例也快速上升,加上跨國工作之候鳥家庭已非少數,當代家庭多元性早已實際存在。當我們逐漸步向老年之列,面對急遽變化的全球化、少子化、高齡化,以及我們下一代的處境(低薪、低就業、高房價、高物價以及跨國就業的高競爭)時,老年照顧問題的急迫性,絕不是遙遙無期的政府長照政策所能及時解決的。

能夠共同居住在一起、互相扶持照顧的人,可能是不具婚姻關係或血緣關係的另一種家人,而生活上相互扶持的親密情感也不必然建立在性關係上。家庭的樣貌不再單一、家人的定義也更多元,這樣的可能性其實並不虛幻,很可能在妳我的老年期自然實踐。如果我們願意更開闊地思考多元家庭的現況與未來,甚至進一步參與督促,任何的修法都不會是毒蛇猛獸。(作者:立法委員尤美女國會辦公室主任、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理事)

原刊登於2014年4月127期《綠主張》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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