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名稱 | 燒酒雞 |
農友/生產者 | 鴨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產地/原產地 | 台灣 |
淨重/數量 | 1000公克(含固形量250公克) |
內容物 | 水、雞肉*、米酒(米、精製酒精)、麻油、二砂糖、碘鹽、優質枸杞*、當歸、川芎 |
保存條件 | 冷凍未拆封可保存12個月 |
產品說明 | 1. 使用合作社指定原料(以*表示)製作。 2. 使用御正白肉雞,以米酒、冷壓黑麻油與多種中藥材精燉熬煮。渾厚酒香搭配軟嫩雞肉,是冬季食補的好選擇! |
調理方式 | 解凍後加熱即可食用,或依個人喜好添加不同食材,增添風味。建議解凍時整袋放入鍋中,避免破袋造成不便。 |
注意事項 | 1. 本產品含有芝麻及其製品,對其過敏者請勿食用。 2. 食用含酒料理後,請勿駕駛。 |
備註/其他標示 | 非供即食, 應充分加熱 |
個人配送下單日 | 週一 | 週二 | 週三 | 週四 | 週五~週日 |
冷凍品 預計最快到貨日 |
當週四 | 當週五 | 隔週一 | 隔週二 | 隔週三 |
非冷凍品 預計最快到貨日 |
當週五 | 當週六 | 隔週二 | 隔週三 | 隔週四 |
※ 因考量產品品質及保存期限恕不提供換貨服務,請社員見諒。
※ 合作社已全面更改為宅急便配送,若送達地點有管理室、同住者、共事者或類此之人可代為收受者,均視為收貨人同意前述人等代收且自負產品保管責任。收貨人如不同意代收,則應於訂貨時告知合作社。除產品本身品質瑕疵外,恕不接受任何理由之退貨。
※ 配送後因非產品瑕疵所造成之社員部分退貨,退貨後訂單金額低於免運最低門檻時,退費金額須扣除運費後退還至買菜金帳戶。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收到產品後有7天猶豫期。
1. 猶豫期不是試用期,請先確認產品內容物是否完整、數量是否無誤,請社員不確定是否要辦理退貨以前,請先不要將產品拆封。
2. 請社員下單前審慎詳閱商品說明及內容,確認需求及意願後再下單,以免造成您的困擾及損失。
3. 退回商品請保持全新且包裝完整(含完整商品、配件、贈品)。
4. 退貨時請先告知,若未接獲社員反映自行將商品寄回者,商品寄回期間所產生的運費社員需自行負擔。
以下產品不提供7天猶豫期:
1. 生鮮日配蔬果:蔬菜、芽苗、菇類、水果、豆製品、乳製品、米漿…等不開放退貨,產品瑕疵除外。
2. 冷藏水畜產(即保存天數低於15天)不開放退貨,產品瑕疵除外。
3. 農產品看天吃飯,若是對顏色、外觀、大小、口感、好吃等主觀感受不滿意,恕不接受退貨,品質瑕疵除外。
《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若有下列情形,不受7天猶豫期限制:
1. 易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